产品短期代号管理办法

一个长期产品会经历很多变革,名称也会发生变化,项目编号也有可能变。不过,最恼人的不是理清它们的继承关系,而是记住它们的名称和编号。
1、在研和投产产品可申请在当前时间段互不相同的短期代号。
2、短期代号只有4年的有效期,过期需申请新的短期代号。
3、对于同一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其所用短期代号只增不减。
4、不同系列的产品可能使用相同的短期代号,但使用时期至少相差16年。
5、由申请人维护同一产品或同一系列产品短期代号的递增性。
6、管理局维护一个短期代号池,申请人申请一个最小的短期代号M,管理局从短期代号池中选取≥M的最小短期代号N授予申请人,4年后短期代号N过期不可使用,再过16年,短期代号N重返短期代号池。
7、短期代号一般为从1000至9999的四位数字,但也可视情增加,也可以增加统一的前缀和后缀。
8、正式报告中不得只使用短期代号,通常只在封面指定位置或首次引用名称和编号处后的括号内注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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